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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球盟会体育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返回列表 来源:球盟会体育 发布日期:2022-08-23 18:26
 

球盟会体育(原标题:福建三钢闽球盟会体育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7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球盟会体育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球盟会体育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有关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有关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球盟会体育2.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及调整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6年4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三明钢铁集团董事长,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包(包括中板、动能、铁路运输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和三明化工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相关资产现已完成过户及交付工作,为了更好的对新进资产进行了管理,利于公司内部生产运行,就新进资产设立相关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同时因信息化业务的外包及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需精简和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综上所述,对公司的部分内部机构调整具体如下:

1.设立中板厂,中板厂下设综合办公室、调度科、中板车间、机械动力车间、自动化车间;

球盟会体育2.设立动力厂,动力厂下设综合办公室、生产安环科、设备技术科、热力车间、动力车间、供电车间、供水车间、煤气车间、维修车间;

3.设立铁路运输部,铁路运输部下设综合办公室、运调科、设备科、安全环保科、运输段、检修段;

4.设立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与公司律师事务部合署办公。

5.为了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公司的信息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维护、检修等业务将外包给关联企业负责,因此撤销信息化部建制,由设备动力部行使信息化管理的职能。

中板厂、动力厂、铁路运输部为公司下属二级单位,风险控制部为公司职能部门。

除上述新设和调整的部分内部机构外,公司其他内部机构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7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涉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82,987,912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变更为917,687,912股。此外,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三证合一”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三明钢铁集团董事长,基于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及《营业执照》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二条原文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0001002324。”

现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

二、《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7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3,47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公司(上市)。”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7,687,912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文为: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公司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日依法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于2007年1月18日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564.37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出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3189.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1012万元人民币出资;钢铁研究总院以货币153.33万元人民币出资;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以货币107.3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

发起人具体认购股份额如下:

2001年12月6日,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闽华兴所(2001)验字71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认缴的公司股本全部到位。

鉴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3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5〕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3月3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60万股由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1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厦门天健华天验(2006)GF字第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缴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三明钢铁集团董事长,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公司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日依法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于2007年1月18日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564.37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出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3189.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1012万元人民币出资;钢铁研究总院以货币153.33万元人民币出资;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以货币107.3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

发起人具体认购股份额如下:

2001年12月6日,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闽华兴所(2001)验字71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认缴的公司股本全部到位。

鉴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3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5〕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3月3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60万股由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1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厦门天健华天验(2006)GF字第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缴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向公司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2,987,912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4月11日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字[2016]第350ZA003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917,687,912股。”

四、《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文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53,470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917,687,912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三明钢铁集团董事长三明钢铁集团董事长,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本)。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8日

球盟会体育福建三钢闽球盟会体育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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